第496章 背后的原因
“你们是怎么操控这套装甲的,它好像没有智能程序进行操控……”
伊凡·万科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这也是他看不懂的地方的其中之一。
外骨骼装甲和动力装甲之类的复杂机械,它的操控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对人类的身体的动作要做到准确的捕捉、快速地反应,并且不能出错误,例如扭腰转身的时候直接来个一百八十度大回旋,机械本身没事,里面的驾驶员估计能够落个瘫痪都算好的。
所以为什么电影中托尼·斯塔克为什么对自己的钢铁战衣那么有信心,因为他有代表着世界一流水准的智能操控系统,强人工智能贾维斯。
没有他那天才的头脑,与斯塔克工业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技术经验积累,任何人都是无法进行复制的,就连奥巴代的铁霸王装甲也是依赖于斯塔克集团的工业加工能力,操控程序托尼·斯塔克为斯塔克集团设计的程序移植过来的。
但是伊凡·万科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发现根这台外骨骼装甲是根本没有设计智能控制系统的,按照它的结构设计来说,不应该如此。
“我们的大脑。”贾斯汀·汉默点了点自己的脑袋:“除了部分进行单一命令反应的预设的程序之外,全部由人类的大脑直接进行控制,机体控制、数据处理,完全由人类的大脑来进行。”
“神经接驳技术……还是神经信号的编译……你们掌握了这种技术,为什么……?”伊凡·万科对此表示了疑惑。
贾斯汀·汉默对着一边招了招手,立即有侍应生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托盘上还罩着一个银色的餐盘罩,打开之后里面装着的并不是什么精美的食物,而是一本笔记本。
侍应生将餐盘端到了伊凡·万科的面前,看样子,那本笔记本就是为他准备的东西。
伊凡·万科将笔记本从托盘中拿走,入手的手感让他发现,这本笔记本的封皮是皮革的质地,而且是真的皮,不是人造革,还有金箔剪切出的图形黏在上面作为装饰。
翻看第一页之后,伊凡·万科发现不仅是封皮,甚至是笔记本里面的书页,同样也是皮质,是羊皮纸,然后上面写满了各种公式,图表,以及简单勾勒的示意图形。
虽然在一页之上,但是上面的内容是分着两节的,上半部分是伊凡·万科并不理解的一种语言,也就是每个字母都认识,连在一起却看不懂的那种。
下半部分明显是对上半部分的翻译,将那晦涩的语言以英语翻译了出来,公式图形之类反而是对上面内容的一种阐述表达,因为用英语无法准确地表述上面的文字所代表的意思。
就像是从来没有接触过智能机的老年人,字也不认得几个,在疫情到来之后,到哪里去都需要出示行程码,老年人因为文化水平问题,对于学会使用智能机这件事天然地抵触,并且年纪大了记性不太好,你反复教过他的东西他转头都能忘。
然后你就画了一张示意图,以图案的方式教会他如何打开行程码展示给别人看,让他跟着就可以了,甚至是接、挂电话的红绿图标都包含在其中。
也就是把自己觉得理所当然的东西以一种对方能够理解的方式表述出来。
但即便是这种相对简单的东西,也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才能够看的懂,这已经把绝大部分人拒之门外,就像上边的那个例子一样,能够看懂示意图,是因为你有对手机的概念、有对‘打电话’这一行为的认知,如果换一个原始人试一下,估计当场就给手机跪下了。
“这本笔记的主人呢?”略微翻看了几页,伊凡·万科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小觑天下英雄,是自己坐井观天,认为自己从父亲哪里继承的知识能够让自己拥有向托尼·斯塔克复仇的力量,谁知道一本笔记本,就已经带给自己如此的打击。
“他去学魔法了。”贾斯汀·汉默说到。
“魔法?”伊凡·万科满头问号。
“对的,你没听错,魔法。”贾斯汀·汉默用同样不理解的语气说到:“他说,这个世界上,魔法与奇迹是真实存在的。”
……
理查德·李最近的生活非常不错。
前段时间,经历了一起事件的他终于了解到他的金手指系统的正确用法,然后触发了一些大大小小的事件,获得了一些参与点,以及囤积了一些奖励品。
收获最大的一次事件,当然是之前憎恶大闹街头的那次,理查德·李早早地察觉到了罗斯将军调兵谴将的事情,早早地就埋伏到了蓝先生赛缪尔·史登的实验室附近,然后成功地看到了罗斯将军抓获了布鲁斯·班纳,也见证了憎恶的诞生以及肆虐,见证了无数的死亡。
只是事情后来的发展让理查德·李感到错愕,在他的笔记本上并且地记着,这次事件明明是浩克大战憎恶,但是到整起事件结束,并没有浩克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机器人。
或者那并不是机器人,是类似于钢铁战衣的动力装甲——毕竟前不久,托尼·斯塔克才宣布他就是钢铁侠。
只是,谁能够那么快拿出可以一击解决掉拥有部分浩克之力的憎恶的动力装甲的,那不可能是托尼·斯塔克,他的性格根本不会让别人染指他的钢铁战衣。
不管事情的经过结果如何,哪怕在事件当中只是一个路人,理查德·李最后结算的时候获得的参与点是非常多的,比起钢铁侠大战铁霸王那起事件要多出几倍。
并且在任务结算的一瞬间,理查德·李瞥见了一瞬间任务弹窗,那并不在他的“事件”当中,属于类似隐藏任务的范畴,但是却像是故障一样,只存在一瞬间就被删除掉了。
将那些参与点留了一部分用来应急,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理查德·李自信,现在让他和憎恶、或者是削弱状态的浩克打上一场,他虽然有可能打不赢,但是走上几十回合还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他的餐馆的生意也走上了正规。
掌大勺从唐人街那边雇了一个脑袋大脖子粗的厨师,虽然做饭的水平只比理查德·李仅仅高出一点点,但是获得了来自《哆啦A梦》世界的“美味调料粉”,靠着这种道具,他的小餐馆的生意好的不得了。
任何人看到端到他面前的餐盘上的食物,都无法抑制自己的饥饿感,无法在那美味诱人的食物前保持理智,哪怕他并不饿,他也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大快朵颐。
那是一种规则性的美味,无人能挡。
就算是极端的素食主义者,看到端上来的美式中餐,看到那些酸甜口的肉块,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手,违背自己的原则与信条,去大口大口地吃那些食物。
甚至后来有瘦得皮包骨的厌食症患者来,也罕见地表现出了食欲,但只是对理查德·李暗中加了美味调料粉的菜表现出了食欲。
明明只是一家开了很短时间的小餐馆,但是每天都有大队的人在理查德·李的餐馆门口排起长龙,为的就是吃上一道这里的菜品,甚至还催生了黄牛代排的行业——理查德·李以系统发誓,那绝对不是他请来的托,而是实打实的食客排的队。
一些奶茶店、糕点店开业的时候,为了炒热度会花钱雇人排队,那些头头们在本地某些‘工作群’里发单,雇用那些像某写手一样的‘社会闲散人员’去排队。
每个人排两个小时的队按照地理位置与天气情况五十到一百二不等,到时候领头的发一个特殊的东西戴在身上显眼的地方,或者说给每个人发一张二维码,将那二维码或者特殊物品出示给店员之后,扫码收款的时候两杯二十块钱的海盐焦糖奶油奶茶只会收你一块钱甚至是一毛钱。
树大招风,他的小店生意如此红火,就迎来了他人的嫉妒,首先被收买的是那个大厨,但他自身的水平摆在那里,饭菜受欢迎的原因不会是厨师的水平,然后就是餐馆的食材、调料,在大厨里应外合之下,都被偷了一份带出去交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
可是无论任何的检验方式,都无法检测出食材、调料中蕴含着什么奇特的化学元素,无法从任何方式得知理查德·李餐馆里的菜品那么吸引人的方式。
搞笑漫画的人物、道具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因为对‘美味调料粉’的自信,理查德·李并没有戳穿大厨的小动作。
并且,那些窥探理查德·李配方的人并不只是什么餐馆,有可能是大型餐饮企业,甚至是医药业的巨头,他们想要搞清楚理查德·李配方中那份魔力,然后以更加“科学”的方法去使用它——例如申请专利。
想象一下,一种能够打开所有人食欲,让平凡的食物展现出无以伦比的诱人魔力的添加剂,它所代表的将会是多么庞大的一个市场。
那些巨头当然不会自己动手,而是采用层层转包的方式,将自己从整件事情中摘出去,任谁都无法窥探到他们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毒液》中生命基金会那种从大街上绑架实验品的行为太过低级了。
但是除了潜在的竞争对手和隐匿在层层幕后的巨头之外,小餐馆所要面临的问题还有本地帮派的骚扰。
小餐馆的前身的超市为什么会出售,就是所有者的夫妇二人被本地帮派的两个黑人兄弟借钱的时候掏的不利索,然后就被干掉了。
而以理查德·李最近一段时间在巴西烤肉店之类的消费场所打听到的消息,那起事件背后的原因只是因为小超市的生意太好了,虽然按时向本地的帮派上交保护费,但是超市的营业额在这条街上也是数一数二的,然后两个帮派分子动了私心,虽然这家超市名义上是他们的地盘,但是该抢也是得抢。
在餐馆开业之后,见到餐馆的生意如日中天,几乎从开门到关门,中间生意都没断过,本地帮派的黑人兄弟就上门找到了理查德·李,点了办桌子的菜不给钱不说,掀开衣角露出腰间的手枪让他交保护费,要的价钱还挺高,比理查德·李在光顾巴西烤肉店时向巴西烤肉店的老板打听到的价格要高出一半有余,很明显是看碟下菜。
理查德·李当然不同意了,不仅是不同意出那多出的一半的钱,保护费一分钱都不想出,老子辛辛苦苦挣的钱,凭什么便宜你们这些寄生虫,而且保护费你保护哪里了,那个小超市的夫妻二人不就是被你们帮派里的人给解决掉的吗?
而且我现在大大小小好歹还是一个超人类,战斗力在真人电影宇宙也能过混入准一流超级英雄的序列,你们这些和大猩猩最大的区别是毛发比较少的街头混混还敢要我的钱。
如果不是必要的话,还有可能招惹IRS上门,打破他宁静的生活,他甚至连税都不想交。
理查德·李当即就把那几个帮派分子提溜着扔出了自己的小餐馆,将他们扔到了大街上。
这样做是得罪了他们,会迎来那些人的报复,这一点理查德·李当然清楚,那几个人放了狠话,说有一天会让理查德·李好看的。
这些混混的手段有多么下作,理查德·李是知道的,为了避免自己蒸蒸日上的生意受到打扰,所以他选择先下手为强,下午的时候把那几个人扔出去,晚上关门的时候就换了一身打扮,摸到那个帮派的老巢,准备斩草除根。
穿上一身系统出品的“卫宫士郎同款阿迪王套装”,戴上面具头套,理查德·李一路高来高去,摸到了本地帮派的老巢所在地。
这个地址也是从巴西烤肉店老板那里打听来的,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巴西烤肉店老板在这条街上混了些年头,并且久立不倒,知道的东西就是比别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