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熟悉的身影

“喵——”

歌莉娅的酣睡被打断。

康斯旦丁放下报纸,抱起歌莉娅,走过去看看,是哪一位不速之客。

通过门镜,外面站着一位抱着一捧玫瑰花的胖子。

这是拉尔夫斯。

他哆哆嗦嗦地颤抖着,不像一个有脂肪的肥人。

“吱。”

门甫开,一袭寒气逼人。

“混蛋!真他·娘的冻死。”拉尔夫斯囔囔不住地叫道,又忙着喝了一口第八号威士忌暖暖身,继续说:

“嘿!伙计,你终于开门了,想你难以入眠。”

“什么事,拉尔夫斯,今天才第一天。”康斯旦丁不为所动地开口。

二月的第一次任务已经领取,暗杀一位天才诗人:叶惠·威廉。

一位穷困潦倒的落魄人。

诗人大都是穷光蛋,毕竟,世界这么匆忙,谁有闲情雅致读一下诗,不匆忙就会饿死,比起死亡,诗与远方就不足为道,所以,买诗集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除了读书人有点闲时间。

“喂喂喂,伙计,这样会很伤人心,我会很难过一天。”拉尔夫斯抱紧了一下玫瑰花,用一种哀伤的口吻说。

“随你便,玫瑰花送给神父?”

康斯旦丁有意打趣拉尔夫斯。

拉尔夫斯一把递上去,深情告白:

“是你的,情人节快乐,我的小康斯旦丁,我的爱人。”

“哦?是吗?我不喜欢玫瑰花,拉尔夫斯,你不知道吗?”

康斯旦丁说着,又接过这一捧热情似火的玫瑰花,继续说:“什么事?拉尔夫斯,你不是这种浪漫的人。”

这种浪漫指的是上门找康斯旦丁这件事。

“噢,天啊!康斯旦丁,你这种人就该千死万死,才拿了我的玫瑰花,又说不浪漫,去他狗娘养的。”拉尔夫斯仿佛气极了地骂道,再言归正传:

“伙计,你答应我的事,该履行了,今夜不醉不归。”

“仅仅这个?”康斯旦丁没有否认。

这顿酒,迟早要来的。

欠拉尔夫斯的东西,从来没有遗忘这回事,没有无形地加利息都已经是幸运的事。

“呃呃!别这么聪明,好吗?伙计,留点神秘感,才浪漫。”

拉尔夫斯耸耸肩膀,摊着手,不满地回答,然后,附在康斯旦丁耳边轻轻地说道。

康斯旦丁一拳下去,不重不轻,程度是挠痒痒而已,顺便递过去玫瑰花,沉沉地警告:“老实点。”

“呜呜呜!”拉尔夫斯顺势捂着肚子,逢场作戏,很真实地痛苦地叫道。

“咔!”

门忽然地关上。

康斯旦丁迅速地关了门,在门后留言:“等一下。”

“喂喂喂!”

“混蛋!!!”

“开门啊!狗娘养的康斯旦丁。”

拉尔夫斯愕然一愣,反应过来,迟了。

“咚咚咚!”

“咚咚咚!”

“真他狗娘养的。”

“真该死!”

混骂声与敲门声,糅合一起,撞击着康斯旦丁的耳膜。

拉尔夫斯气急败坏,被丢在门外。

二十分钟左右。

“吱。”

门再次开启。

康斯旦丁换了一身黑色轻松装,脚着长筒雨靴,手里拿着一把长骨黑色雨伞。

歌莉娅跟在身后,摇晃着毛茸茸的黑色尾巴。

蹲在地上的拉尔夫斯,“哗”地站了起来,大声喧哗:“伙计,如果不是认识你,我绝对一枪戳过你的脑袋。混蛋!!!”

“你乐意。”康斯旦丁无所谓地说道,又转身,俯下身,温柔地安慰歌莉娅:“亲爱的,我走了,你先睡。”

说着,不由自主地轻轻地抚摸了歌莉娅。

歌莉娅“喵”地长长低鸣,依依不舍。

“嘿!它舍不得你,伙计。”拉尔夫斯破煞风景地喊道。

“闭嘴,拉尔夫斯。”

康斯旦丁伸直腰,再朝着拉尔夫斯说道。

以免吓到歌莉娅。

“这是真事,伙计,不信,你问问歌莉娅。”拉尔夫斯没有生气,反而和气地指着歌莉娅,说。

拉尔夫斯和康斯旦丁,就是这么吵吵闹闹,说着粗俗的话,毫无介意。

…………

此时的凯撒里德大陆,笼罩在黑夜的帷幕里。

新里徳城,飘着寒雨,虽然是春雨,但由于下雨,更寒冷,更潮湿,所以,现在它不太受人待见。

大寒潮也在驱赶着马车,望凯撒里德大陆而来。

马的鼻息喘在黑夜里,被煤油灯照亮成一团白雪。

马车上,是一位为岁月,生活摧残的马车夫。

马车夫后的车厢里,是给马车夫不可惹的人物的感觉,两位高贵的先生。

卑微与高贵,一直都存在,任何地方。

来自身份的贫贱高贵,更是压抑着底层马车夫本是无忧无虑的脸,麻木地如同一板落满尘土的木板。

“伙计,你去了,一切都明白了。”

“拉尔夫斯,到底谁找我,除了李诺雅,我不认为我还有认识的女性。”

“鬼知道,你到底哪里撒下的风流债。”

这两位高贵的先生正是康斯旦丁与拉尔夫斯。

两人在去拉尔夫斯家的路上。

那里有一个人在等康斯旦丁。

拉尔夫斯说完,转看着康斯旦丁,长长的睫毛,一下一上,不断地打量着康斯旦丁,最后光明正大,嫉妒地嘲讽:

“混蛋,这副模样,跟炸薯条一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不可能,混蛋……”

此时。

康斯旦丁的胸膛探出一颗毛发柔柔的脑袋。

是歌莉娅。

歌莉娅看了一下,又藏回去暖暖的胸膛内。

康斯旦丁没有跟拉尔夫斯争辩这种无聊的话题,无意间,又联想到暴风雨酒吧,那位女孩,便问:

“是不是红棕色长卷发?”

“蓝眼睛?”

拉尔夫斯听了之后,嘴巴张得足以塞进去一个超级汉堡,缓过来,极其不高兴地答道:

“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带上我?”

“阿道夫·亨森·金,暴风雨酒吧。”

康斯旦丁平静地回答拉尔夫斯。

“我怎么没有看见?”

“你来晚了一步。”康斯旦丁难得一见地当了一次好人,不断地满足拉尔夫斯的好奇心。

“噢——不!”拉尔夫斯痛苦万分地叫着猪一样的吼叫。

拉尔夫斯痛苦极了。

女人,酒,是拉尔夫斯生命水。

与美人擦肩而过,这是要了拉尔夫斯的百无聊赖的生命。

康斯旦丁沉默地望着马车夫,驾驭着与马车夫一样为人奴隶的生涯。

拉尔夫斯在一旁,悔恨交加,如同忏悔的教徒。

等拉尔夫斯咆哮完毕,康斯旦丁再慢慢地问:“拉尔夫斯,你说的,都是真的?”

“什么真的?”

拉尔夫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再回答:“噢噢噢,绝对是真的,这可以对上帝发誓,这绝对是真的,我的可爱,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这件事,指的是阿道夫·亨森·金与他的毛猴子的故事。

拉尔夫斯说着,顺势靠过去康斯旦丁,还没有倒在康斯旦丁的身上,即刻静止不动。

一柄沉黑色的枪,顶在拉尔夫斯的白白胖胖的额头,两只机灵的眼睛,无辜无邪地眨着。

拉尔夫斯不由自主地举起手来。

一时之间。

马车的车厢静止下来。

马蹄嘚嘚。

马车如同时间流逝,绝不逗遛。

很快,康斯旦丁和拉尔夫斯下了马车,在马车夫的感激里走去拉尔夫斯的家。

远远地,康斯旦丁便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那道身影,似乎心有灵犀地回过身,她没有惊讶。

康斯旦丁眼里闪过一抹惊讶。

是她?

是的。

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