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东区

信:

亲爱的朋友:

你好。

别来无恙。

你在找你的猫咪吗?

它叫歌莉娅,对吗?

一只胖乎乎,黑绒绒的猫咪,可爱极了,是吗?

朋友,别急。

我没有对它怎么样,它不在我这里。

我之所知道它,是因为你。

我需要告诉你,它不见了,它不在这个时空,或者可以说,它死了,或者,它消失了,有可能,它会回来,也有可能,它不会回来。

你别等了,好好执行任务。

以后,你会找到它的。

它在未来等你,或者说,它在另一个世界等你。

最后,告诫一句,别信你身边任何人,甚至一只老鼠,兔子,蟑螂,都不可以,否则,你会永远死去,不再复活。

话到此为止。

赶快烧掉它。

并且,忘记这件事。

康斯旦丁拿着这封突如其来的信,久久不动。

一惊:歌莉娅死了。

一乍:歌莉娅还活着。

一疑:他是谁?这句话什么意思?

活着?

死了?

滴答滴答。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水龙头的一滴水落下,康斯旦丁才从思考中走出来。

兜兜转转,一无所获。

唯一所得,歌莉娅,可能活着,也可能死了。

这是一个矛盾的说法。

现在,时间不允许康斯旦丁思索与疑惑。

康斯旦丁拿着这封信,走进浴室,就着马桶,把这封信,化为灰烬。

“哗哗哗。”

按下按钮,一冲为净。

康斯旦丁顺便一下,洗了一下手,离开西蒙斯公寓,启程去热那亚街,暴风雨酒吧。

…………

暴风雨酒吧。

灰暗的灯光。

靡靡的酒气,怂恿着人们突破最后人性,丢掉最后理智,尽情放纵。

拉尔夫斯和康斯旦丁肩并肩,走出暴风雨酒吧。

拉尔夫斯抽着雪茄,康斯旦丁沉默着。

一走出暴风雨酒吧的低矮的门口,“噗”“噗”两人各自打开一把黑色长骨雨伞。

天空比以往更暗,雨丝更稠更粗。

雪茄差不多的时候,拉尔夫斯随手把它扔进去水渍的地上,任它自生自灭。

拉尔夫斯把最后一口雪茄,憋在咽喉里一会儿,才舒服地抛弃它,开口:

“伙计,这次路程有些远,有些叫人讨厌。”

“不知道哪个狗娘养的,南区的杀手,又安排到东区去,真渴望捏爆他的宝贝,叫他尝试一下痛苦恶心滋味。”

拉尔夫斯很头疼的样子。

拉尔夫斯是一个怕麻烦的胖子。

抱怨了一下,拉尔夫斯继续说道:

“他叫凯夫·史密斯,赏金猎人,退役军人,新里徳帝国地下拳击选手排榜第一。”

“虽然听起来,很厉害,猛极了,在我看来,不堪一击,我看好你,伙计。”

“他知道我们暗杀他,这次,他邀请你去,和他来一次生死拳击。”

康斯旦丁静静地在一旁听着,没有任何表情,就是一个木头人一样。

“伙计,成全他,当一位好人的机会不多。”拉尔夫斯在一边,不是自己的事,瞎操心。

说着,走着,两人穿越迷失人理智的热那亚街,到了电气轨车站。

到东区,需要换乘。

在等待中,康斯旦丁无意间看到:

一只老鼠,摇摇晃晃跑到垃圾桶旁,它在找食物。

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被人丢弃的垃圾,这只摇摇晃晃的老鼠,鼻子,嘴巴,吐出鲜红的血,倒在地上,雨水污水浸泡着它,如同落水鬼。

不知道的人,以为这是一只被一脚踩出血而已亡的可怜儿。

“噗呲!”

一个邋遢的男人,没有打伞,冒着**的雨,从雨里来,又到雨里去,走过死老鼠的时候,他本能地吐了一口臭臭的口水,在死老鼠身上。

五十步笑百步。

天空阴阴沉沉。

这雨是数天不绝。

康斯旦丁的修长的眉毛一挑,他知道可能要发生什么事,但这一切,又能怎么样。

满大街说,有一个叫D·D·伦罗·安东尼的疯子说,他创造了一种病毒,叫黑死病,就要爆发了,然后,快逃吧。

这确实是真的,我见过一个村子,已经被毁灭了。

很多的时候,这个满大街宣告的人,往往会被当成一个傻瓜。

如果,确实如这个傻瓜说的一样,那么,这个傻瓜又成了一个罪犯。

即使,这个傻瓜不是真正的罪犯,有的时候,这个傻瓜要当一个替罪羔羊。

康斯旦丁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伟人。

不想这么做,也没有这个意愿。

他的存在,就是高高在上,孤独,自律,寂寞的橡树。

生老病死,大自然的规律。

这时。

康斯旦丁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拉尔夫斯,你的感冒已经痊愈?”

闻言。

拉尔夫斯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嘴巴张得很大,足以塞进去一个椰子。

拉尔夫斯不由地望向康斯旦丁,康斯旦丁一如灰朦朦的雨一样,朦朦胧胧,一股虚无,一股寂寞,一股逝去。

“伙计,你不是生病了吧?我从来没有见过你,问过谁,真是见鬼了,今天。”

拉尔夫斯没有激动,反而诧异不已。

“是的,绝对是见鬼了。伙计,我想我们需要回去教堂一趟,让圣水驱除附在你身上的未知的邪灵。”

“你竟然会关心别人。”

“噢,不不不,太不可思议了。”

“天啊……”

拉尔夫斯喋喋不休,说得非常顺畅,说明拉尔夫斯已经痊愈。

“大病”初愈的拉尔夫斯,心情很好,他慷慨的告诉康斯旦丁,病从哪里来的,就往哪里送回去。

拉尔夫斯说的很猥亵。

这很符合拉尔夫斯的品性。

很快,电气轨车到了。

康斯旦丁和拉尔夫斯坐上去,返回南区的电气轨车总站点,又换乘去东区的电气轨车。

随着暮色降临,东区到了。

再辗转换乘。

听到海浪,吹到海风。

东区的胜利广场,到了。

康斯旦丁和拉尔夫斯站在宽大的胜利广场。

胜利广场是一个岛,岛中心是一位举着胜利火炬,手拿《光明古经》的胜利女神。

岛有一条联通凯撒里德大陆的长桥。

拉尔夫斯遥指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厦,说道:“伙计,就是那里,我就不去了。他会在门口等你。祝你好运。”

那座大厦叫做帝国大厦,东区最高的大厦,101层。

康斯旦丁遥望帝国大厦,灯火通明,雨水漂打着。

康斯旦丁知道凯夫·史密斯要接下来要做什么。

以大厦为舞台,以生命做筹码,以自己是选手,打一场生死拳。

康斯旦丁觉得自己不是来暗杀,而是来打拳赛,筹码就是有些大了而已。

康斯旦丁收回目光,便迈开脚步,走上长桥,望帝国大厦走去。

拉尔夫斯大喊:“干掉他,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