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当宝入青楼
而刘意也收起了血煞珠,用血煞珠收魂净尸,魂都没了还有个屁的绝世神功。不过,他看着手里的血煞珠…这东西应该挺贵的吧!如果卖了完成田伯光的要求,那么…
刘意通过镇尸塔的考验,而从家里带的钱早就花完了,现在毫无半点积蓄,怎么可能入得了飘香院。所以,为了绝世神功他打算把浮屠仙给的血煞珠给卖了,换钱去青楼。乍一听,有点败家儿子的感觉,可刘意自己明白,他这是为了绝世神功保命,花魁什么的,他一点兴趣都不感。炽阳灼地,正午时,天地间阳气正盛,便是采花盗田你光的尸煞之气都淡了几分,此时出门正合适。关上屋门,嘱咐看守的小厮,一旦出了什么意外,立马去找王老,而他换了一身衣服,施施然的出门去了。做了浮屠仙的弟子,各种待遇自然水涨船高,之前的破布麻衣的学徙服已经没有了穿的必要。
换上了丝绸所做的紫袍,一番洗漱之下,刘意俊郎的模样已经不再被遮掩。他不会束冠,也不想让男人伺候自己束冠,头发披散在身后,倒也有几分浪荡公子的感觉。这次出门,路上遇见的青衣小厮态度都十分恭敬,显然都得了消息,知晓塔主又有了新的弟子。“梳洗打扮一番,还如此着急出门,莫不是去会哪个情人了。”大门处,王老神出鬼没的出现,抽着旱烟,看着刘意远去的背影。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换句话说,人不装逼,白活!一般而言,王老倒不是太在意门人弟子出门,只是刘意刚入了门,身上可无半分钱财,采花盗田伯光的尸体也没收魂净尸,如此出门,倒有些奇特了。王老磕了磕旱烟,浑浊的眸子眯了起来。
正晌午,云城中人却无半分少,晌午是出门的好时候,最不容易碰见什么邪异的事情,这是共识。沿街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摊贩,走卒各自奔波,亦有争吵,讲价之人。他的衣着,在这群人眼中已经算的上是华贵了,甚至在他附近形成了一个小范围的真空带,不敢轻易的靠近他。人头攒动,云城虽不是血月王朝中那些拥有百万人口的大城,却也有十几二十万,称的上是繁荣。飘香院在东城靠近其他城区的地方,相当于四城区中间,是绝佳的黄金位置。到了这附近,衣着华贵的人就多了起来,还有不少坐着车架出行,拉车的都不是寻常的马,皆带着些许奇异的特征。
或是头生独角,或是赤目白头,或是浑身金色,看起来就很不凡,都有一定邪灵或凶怪血脉。“让开,快让开…城主府的车架…”街面上一阵嘈杂,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路,刘意也被挤到街边。只见一只幽绿色的异兽从远处而来,头生双角,浑身被鳞片覆盖,兽瞳猩红,寻常人只是看上一眼便有躯体冰寒的感觉。街面上议论纷纷,车,马,人尽皆让路,无人敢顶撞,亦无人敢议论,这就是城主府的威势。不过,那异兽却也走的慢慢悠悠,给足了其余人避让开的时间。这异兽拉着暗金色的车架,自然垂落着金丝琉璃帘,不时碰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叮铃声,尊贵非常。
待车架走远,街面上才重新恢复热闹。“啧啧…据说那拉车的异兽一只就得三千金,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有摊贩与身边的人交谈。刘意环视四周,倒是想吼一句“大丈夫当如是,彼可取而代之矣”,不过想了想太中二,而且还可能有生命危险。摇头失笑,宁宇继续前行,值得一提的是,城中最具盛名的当铺,就开在飘香院的对面,你品,你细品。牌匾上的典当二字,一看就是大家所著,三层的建筑,古色古香。刘意之前是这里的常客,不少身家都在里面,父亲刘天龙所给他准备钱财和有价值的物品,大都花在了这里,导致后面他活了不下去了。
这里人不少,毕竟是城中最负盛名的,虽然价压的低,但不怕出了门就被不知道哪里来流氓抢了。这里的都是识货的,血煞珠一拿出来就惊动了大掌柜,刘意被请到了内堂。大掌柜胖夫夫的,把血煞珠拿到手中,仔细的盘了盘,而后咧嘴笑道:“东城浮屠塔主的血煞珠,好东西。”能认出来就不用多费口舌,刘意捧茶入嘴品了品,才发现是白水,顿时放下了,一脸嫌弃。“没听说东城的㜽屠塔主有新收弟子啊…”大掌柜笑眯眯的道。
“你要是听说了,那我们浮屠塔就有内鬼了。”刘意态度比较漠然,距他入门还不到三个时辰呢,消息怎么可能传这么快,又不是城主有门人了。大掌柜脸色微僵,也没了攀谈的兴趣:“死当还是活当。”“死当…”死当钱多,自然死当,他又不准备赎回来。大掌柜也不多言语,拿来十张银票:“血煞珠,炼身境的宝贝,一千两。”这个价格有点出乎刘意的意料了,那浮屠仙一见面就是接近五千两的见面礼,着实财大气粗。
“好。”刘意拿了钱,扭头就走,和这家伙多扯一会,也不给更多的钱,而且还是个胖子,懒得浪费时间和感情。刘意走后,大掌柜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清咳一声,背后屏风处走出一名黑袍人。“血煞珠对收魂净尸护身有奇效,入门道士不到不得已不会出售,看他是去其他当铺…还是去购买什么了。”
黑袍人默不作声,消失在了这里,大掌柜盘着血煞珠,一幅智珠在握的神情。去其他当铺代表镇尸塔有变,急需大量钱财,从购买的东西也能推测一二。镇尸塔可是一个好买卖,若浮屠塔有变,说不得…大掌柜眸中风云变幻。下一刻,黑袍人重新出现在内堂,让大掌柜脸色微变:“跟丢了?”难不成自己看走眼了,那小子还是个高明的家伙?黑袍人声音低沉喑哑,不蕴含丝毫的情感:“他出了门,径直走进了飘香院。”
大掌柜:“……”与大掌柜有同一种心情的,还有某个在角落里磕旱烟的老头。“当了血煞珠去青楼,这让浮屠小子知道了,就热闹喽…嘿嘿…”王老略带艳羡的看了一眼飘香院,狠抽了一口旱烟,扭头离开了。所谓飘香院,胭脂水粉之香,即使隔着一条街都可以闻见,寻常青楼都有站在街上,或者楼上高声揽客的窑姐。
但飘香院并没有如此放浪形骸,外表看上去富丽堂皇,典雅却不失别致,几根漆红色的立柱,撑起了整个建筑。四个身强体壮的汉子立在门前,用来阻止一些不该进去的家伙。而刘意显然不属于不该进入的家伙,不说其刚从典当商行里出来,就是一身的穿着打扮与气质也没有那股子穷酸劲以经恢复了以往大少爷的气质。
若叫刘意得知哥几个心中所想,定会嗤笑,别说他原本就是大少爷,便是在大街上随便拉来一个人,好好打扮再调教两天,便是公子样那里还看得出什么穷酸劲,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兜里没钱都算好的,把父亲给的钱败光负债累累,却照样不把几百两上千两放在眼里的,哎,就是玩儿。
正晌午,不是逛青楼的时间,不过飘香院里的人可不少,一楼有个台子,两个曼妙的小姐姐正在轻舞,几个琴师伴奏,也是小姐姐。天虽不热,几位穿的却挺凉爽,身上盖着一层轻纱,若隐若现之间,给人留足了幻想的空间。台下摆着茶座,零零散散坐了十几位,看上去一个个正襟危坐,可仔细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下半身时不时的就会挪挪位置,看样子是硌着了。不时有小厮端着玉盘走过,上面有着编号,对应着台上的小姐姐,不时有人丢出零碎的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