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再入红尘。

墨雨一扭头不见自家兄弟在身边,奇怪的问了一句,旁边坐在过道上的一个男子僵硬的指了指墨雨的后边,

墨雨一扭头这才看见黑风站在车厢尾段好奇的盯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一脸惊奇的看着那个小男孩儿,

小男孩儿手里拿着面包,躲在妈妈的怀里瑟瑟发抖,那抱着孩子的女人三十多岁脸色发白,头上的汗珠子不停的往下滴,眼看着汗珠子冲破了新化的妆女人都不敢伸手去擦!

黑风周围的几个乘客全都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身体僵硬一动也不敢乱动,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更是不敢说话……

废话!这大黑狗如此强壮的四肢,爪子大的跟老虎掌一样,个头高的吓人,肩膀就有一米多,加上脖子和头和一个中等个头的人也不差多少了。

张着血盆大口,四个凶齿露出来在外头,用脚指头猜都知道这不是宠物,这踏马就是野兽!谁敢乱动?

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把如此凶猛的巨型狩猎犬带进火车的,还踏马不绑个项圈铁链子,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这要是和藏獒一样的神经病脾气,发起疯来谁能控制住场面?

墨雨看着黑风盯着小男孩手里面包的表情就知道,黑风想吃那小男孩手里的面包了,几个月前在二师伯哪里挨针受罪的那天,黑风教唆自己去偷三师伯果子的时候就是这种表情!

然后黑风靠强大的嗅觉找到三师伯宫殿后山那株火灵精果的时候,黑风看着火灵精果露出来的还是这个表情。

每次黑风只要看到各种想吃的灵果就是这个表情了,墨雨脱胎换骨之后和黑风一块儿长大的,对黑风的一切都熟悉无比,当然知道它想干什么的,墨雨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

火车开始启动了,卖零食的乘务员大叔推着小推车一路过来;

“香烟,啤酒,花生米,牦牛肉了啊,哎?帅哥脚收一下,嗨!我说你呢!脚收一下行不行,吆喝两三声了你还一动不动的,真是没有素质至极……

面包,可乐鸡翅,火腿肠,傻子瓜子儿,五香牦牛肉啦啊……”

推车的大叔身材高大,一看就知道是雪区出来的工作人员,走到黑风这边的时候,刚好墨雨也走了过来。

推小推车的大叔显然是见多识广的人,只看了一眼黑风就惊呼出声;

“沃日!天神的使者!”

“老天爷,反祖现象如此严重的獒祖,我还是第一回见到呢,这是谁家的狩猎犬?”

墨雨走到黑风跟前,温柔的抚摸着黑风的脖子,黑风立马闭上了血盆大口,凶恶之相顷刻之间就收了起来,摇着尾巴显得可爱至极。

墨雨这个动作就是放心,哥们来搞定的意思,一定要吃它丫的!

当初偷吃火灵精果的时候,墨雨就是这个动作,这句台词儿,然后一人一兽才偷吃了四个火灵精果,被精火之力憋的昏迷不醒几个月,也因此才被赶出昆仑秘境入红尘历劫!

小推车的乘务员话音刚落地,墨雨就接着来了一句;

“你认得我兄弟?”

小推车乘务员骄傲的抬起胸膛;

“那是必须滴,老哥我也是好这一口的,也不骗你我家后山的院子里,养着五只藏狗,可惜没有一头能叫藏獒的,更别提你这种返祖现象如此严重的獒祖了,尽管许多外人莫名而来,说我的藏獒品种优良,可我自己心里清楚,那是藏狗不是藏獒,跟你这头獒祖比起来连你兄弟的脚指甲都比不上的。”

中年男人一边说还一边摇头晃脑的叹息着,似乎是在为没能拥有一条真正的藏獒而遗憾到不行。

看着凶犬的主人到来,再看着乘务员不当一回事儿的表情,墨雨身边的几个乘客这才放下吊在半空的刺激心情,也同时在心里感叹着,平时网络图片上看到某某巨型狩猎犬是如何如何高大,也没什么感觉,如今亲身经历一次才知道,这种体型庞大的肌肉兽给人的感官已经超过了狗的范围,唯一剩下的总结这就是一头纯粹的野兽!

墨雨右边那个卧铺里坐着的乘客四十多岁,似乎是事业有成的样子,身边还跟了两个伙伴儿,估计是来雪区旅游的,这会忍不住好奇心往前挪了挪伸着脖子问道;

“这位乘务员同志,您知道这狗的品种?”

“嗯,那是!不过知道归知道,这样的品种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个可以算是真正藏獒中的霸王了,其实说起来了,藏獒可不是你们说的那种藏狗,真正的藏獒可是凶猛无比的。

个头也很大,俗话说狗高三尺方才能称为獒,一尺33.33公分,三尺就是一米了,而且说的还是肩膀的高度,可不是头高!

也就是说肩膀高度一米以上才是藏獒的起步标准,现在市面上的那些所谓的藏獒,肩膀高度六七十,个头大的七八十公分,那是藏狗根本就不是獒!

真正的藏獒我可见过,我表弟家里有三只,那是十年前我表弟出去玩的时候在雪窝子里碰到的,

当时一共四个幼崽儿,捡回来之后死了一只,就剩下三只了,你们没见过根本没办法跟你们形容,那就是野兽!

什么野狼,猎狗根本就不是对手,看见我表弟的三只藏獒立马就逃跑了,不跑?那就得被活生生的咬死!

开什么玩笑呢?两百多斤的粗壮身体,还全是肌肉可不是肥肉,脾气上来的时候十分暴躁,牦牛都能咬死的。

我家那几只人见人爱的凶猛藏狗,就是我表弟专门挑选出来的几只特大藏狗和那三只藏獒繁殖的后代。

我可不骗你们啊,我表弟捡到的那三只獒,许多老外都过来要买的,价钱都别到五百多万了,我表弟就一句话,横竖不是卖的东西……”

那个好事儿的乘客听了乘务员的话,立马来了兴趣,身子又大胆的往前再挪了一些;

“听你说的像是个行家里手啊,实不相瞒我家里也养着两只坎高獒犬,都是我土耳其出差的时候买回来的,

我仔细量过无数次了,肩膀高度一个是一米零五,一个是一米零九,应该算是你说的獒犬了吧?

不是我吹大话,和我家附近的狗干过无数次,从来没有输过一次,咬死过七回别人家的大狗,里面有卡斯罗,也有土佐,还有比特,虽然我陪了别人七回钱,可是我依然十分开心的。

我对你方才说的力量至上的道理非常认同,比如两百斤的猛犬能咬死五十斤的小狗,这几乎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就好比一个一米九身高,体重两百多斤的肌肉汉子,和一个一米七体重一百斤的瘦男人打架,正常情况下,壮汉肯定是赢面居多的,就像我家附近,我那两只坎高就是地道的王者,威风凛凛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