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五岁之前的席现,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乖孩子,之所以郑启落一直有种席现从小便很乖的感觉,是因为那久远的记忆,他也已经记不清了,包括曾经被席现揍得趴在地上叫爸爸,后来也变成了,仰视着席现追在人家屁股后面喊爸爸包养我。
小时候的席现确实贪玩,爬树下河,他一项也没少干,只不过每次带回来一点小朋友微不足道的小礼物,从树上摘得果子,从河里采的莲花,他才每次都可以躲过老师的一次训斥。
所以席现顽皮是顽皮了些,总得来说还是个乖巧的小朋友,也很受老师们的喜欢。
他们经常说,这孩子这么招人喜欢,总会有人领走的,不如领养一个没这么优秀的孩子,他看起来更可怜。
原来,过于优秀也是错。
小朋友们指手画脚,“席现又被留下来了。”“怎么可能,席现这么优秀怎么没人要。”“还不是因为太过优秀了,怎么可能有五岁的小孩懂这么多,他一定是怪物!”“对啊,大人们一定知道他是怪物,所以才不敢领养他的。”
既然嫌他太过优秀,那么他也不是不能真正做个坏孩子给你们看。
席现五岁那年,听说有个很善良的人家要来认领小朋友,席现喜欢那个阿姨做的蛋炒饭,十分乖巧展现自己新学的散打,给他们看全身被打得淤青,才好不容易得来的那个青少年散打冠军,想要被带走。
“那个小朋友一直不说话,看起来很腼腆,真是个可怜的小朋友,不然我们还是领走他吧,他和我们去世的女儿很像。”那个阿姨说,“小现现一定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真是个不用人担心的好孩子。”
席现愣住了,一张笑脸笑僵了。
看吧,他们不喜欢你,他们都不要你,因为你太明亮了,你要学会黑暗,知道夜晚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席现跑了,在所有老师都没能拦住他的情况下,再也不回头地跑了,这一次他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做个坏孩子了。
然而小朋友的体力很小,席现跑出孤儿院后,沿着一条小街跑了许久,不知不觉迷了路,最后从坡上翻滚了下去,落入一个无人街角。
那三天必将让席现永生难忘,被骗走,被转卖,因为不听话被打得遍体鳞伤,最后像是逃脱奄奄一息的动物幼崽,终于逃离魔爪。
顺着记忆中的路回程,一瘸一拐的小朋友身上疼痛万分,心中酸痛难忍,真正夜晚到来的时候,他一个人坐在大树下里,寒意侵袭到了全身。
小男孩蜷缩了起来,妄图留住仅剩的温暖,孤独和冰冷残食最后的意志,“为什么他不要我,为什么所有人都不要我......”
就像是一直流浪的小猫,在空无人迹的街角,等候寒夜的宣判,夜幕降临之时,月白勾出一层淡淡青光。
一抹冰寒轻轻飘过,席现抬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多了一件外套,他看见那个救命之人离开的时候,只看到他手上拿着一只翠绿手镯,沉声对他说:“快回去吧,永远都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几天的事。”
席现不明所以,把这句话记住了。
孤儿院的老师找了整整三天,没找到席现,万万没想到第三天的半夜,席现自己回来了,手里撵着一朵已经枯萎的昙花,可他带回来的小花,却再也不是送给老师的了。
后来听说坏人得到了惩治,后来坏孩子也变成了乖小孩。
席现大脑里的那块血肿,其实是那天摔出来的,后来席现变了,他变得安静认真,成了一个真正的乖孩子,默默养起了昙花,不奢求难遇的花期,也不再争先恐后去等一个认领。
那孩子还是个老师们最喜欢的孩子,但老师们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小野花,和小果子,老师们给他做了全面的检查,确认那块血肿并无影响,也只能解释这孩子大概长大了。
只是没有第二个人知道,那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席现为什么会分化成昙香,那是克制,告诫他该如何做一个乖巧的小朋友,无论一步出格,都是万分危险危及性命的事。
后来,席现偶然间看到,那支他看过一眼绝不会忘记的镯子,正是江家的祖传玉镯,而那玉镯,正是在江家现任董事长,江亦权的手里。
席现以为自己所有的追逐,都是为了报答,那个人对那个没人要的孩子的救命之恩。
“原来这一切,都不值得。”在释放的快感中昏睡过去前,席现潮红的脸埋进了新的臂弯,把自己重新隐藏进了黑暗之中。
......
反正是想发泄,席现可算是找了个好人,江宇华,强alpha,就连久经床事的omega都得掂量掂量,他头一次就爬上去了。
席现在浑身酸痛中醒来,虽然身体过度劳累,可是精神却异常清醒,真是多亏了薄荷提神开窍,临时标记真的比抑制剂好用多了。
“醒了?”沉稳的声音从一旁传来,席现有些疲惫回头,江宇华在他的身旁,不知道等候了多久,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原本含情脉脉的神态变了,变得冰冷又无情,隐藏了两个月,这才是江宇华的目的。
“嗯。”席现还想说什么,可是嗓子疼得要命,他便想下去找点水喝,然而刚刚起身发现......自己竟然什么都没穿,发泄过后的青紫痕迹布满全身。
于是江宇华便看着,席现顿了片刻,又不争气地缩回了被窝,裹好被子,只露了一颗脑袋,小昙花的眼神恢复了清澈,可是那深处的清淡也变了,变得更加清冷,倒是和江宇华有几分相像。
不过席现感觉自己身体酸痛了些,却十分清爽,这被子也干干净净,看来昨天之后已经清理过了。
江宇华似乎预料到,轻轻将席现扶了起来,半靠在床头,端起早已备好的温水,扶着他一口一口吞下。
席现猛地喝了两口,不小心呛到,忍不住干咳了两声,而江宇华竟然轻轻伸出手,在他后背拍了两下顺气。
江宇华打着老太太的名义在江盛横冲直撞,席现以为他不过就是个瞎玩的富家子弟罢了,席现曾经作为一个男beta,多少对这些alpha的心理有所了解,现在他的目的也达到了,可是又为什么还残留着那抹温柔。
“为什么。”埋在无精打采的刘海下,席现问道。
为什么要把我捡回来,又为什么要对一个没人要的孩子这么好。
江宇华轻笑,“我可是个alpha,我会对omega负责的。”
席现当然不信,“我本来就是个beta,这种事不需要你负责,你情我愿。”
不错,果然是江宇华一开始就看中的小白狼,如果只是只兔子,现在肯定哭哭啼啼了。
“我不相信你就这么想走,难道你心甘情愿把部长之位拱手让给别人吗?”江宇华看着席现,他不相信小白狼受了伤,却落荒而逃,怎么也得回去咬一口。
沉了半晌,席现却无所谓地笑了出来,“江总的意思是,准备助我一臂之力了?”
席现很聪明,超乎江宇华想象的聪明,果然他昨晚就明白了江宇华用这么大力气设了这个局,想要得到他的原因。
江宇华一向漫不经心:“做我的秘书。”
席现怎么听着,这句话改成“做我的跑友”更正确一些。
江宇华却不着急,十分耐心解释了来龙去脉,“我需要一个优秀的青年之辈,来攻破江盛早已经腐朽的陈年老董事会,谁知道你和江亦权有一腿。”
席现虽然已经知道了答案,但真正听到江宇华这么说,沉下头去,泛起一阵失落,不是因为江宇华带着目的接近他,而是,“你早就知道江亦权不可能聘我,越是耀眼,他越不可能聘我,所以你让我看清现实,才能对你死心塌地。”
没错,江亦权那样一个心怀自卑感的人,喜欢的是听话的羔羊,至于江宇华,他孤傲不可一世,才喜欢席现这种隐藏在羔羊里带着獠牙的小白狼。
江宇华的薄荷快把席现从头到脚包起来了,“没想到你这么优秀。”
席现用昙香挡了回去,“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
显然用omega信息素去刺激alpha信息素是不明智的行为,席现还没反应过来,被江宇华扣住了后脑,吻住了双唇,江宇华轻松撬开席现的口腔,在他气息中大肆掠夺。
“唔......”但这一次,席现没有反抗。
隐藏在黑夜之中的冰锋,或许他们原本就是绝配。
一直到江宇华出别墅,齐恒早就已经恭候,他知道江宇华想用什么手段彻底断了席现的念想,却让江亦权永远对席现念念不忘。
给一个人希望,再掐灭,再重新给他希望,从此席现定会对江宇华忠心耿耿,给一个人美好的事物,在他留恋时狠狠抢走,从此江亦权定会只想抢回席现。
这其中他们只算错了一步,席现是个omega,在第一轮筛选中他们首先便是筛选掉所有的omega,最后偏偏选了个omega,多么可笑。
“算了。”江宇华说,“是个omega又何尝不好。”
“江总您单纯想泡他吧。”
“闭嘴。”
等了一会儿,齐恒试探性问了一句,“把那份资料给了席现,他万一......”
“他不会的。”江宇华面不改色,了如指掌,“因为他很聪明,他不会泄露,并且也知道自己以后的路,应该如何选择。”
没多久,一阵悉嗦声,江宇华和齐恒看了过去。
席现出来了,穿好了江宇华给他准备的新西装,量身剪裁,高级的版型,比他原来商场买的便宜西装更加贴合身形,将他原本挺拔的身姿尽显。
席现挺了挺身,看了眼炽热的阳光,着实有些过于耀眼了,飞蛾最后知道那明亮的阳光也不过是一簇火苗的伪装。
齐恒看到席现这么快出来了对江宇华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接着被后者瞪了一眼,还不是昨天晚上留了点力气,不然被吓跑了怎么办。
江宇华看向席现,明知故问,“去哪?”
席现已经有了答案,“去江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