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大秦的好朋友

嬴荡所率的三千铁鹰锐士并不恋战。

都尉墨、白起各率三千秦军左右开道,掩护铁鹰锐士冲杀出去,面对楚军的重重包围,嬴荡浑然不惧,带着铁鹰锐士一往无前地突围。

嬴荡很勇猛,所率的三千铁鹰锐士亦是一个个都能以一当十,手下无一合之敌,犹入无人之境!

“太子你看!那是楚军的大纛!”

顺着一名铁鹰锐士手指着的地方,嬴荡果真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景翠正在翘首瞭望着这里的战况。

二人一度对视,针尖对麦芒,互不相容。

能够斩将夺旗固然是好的,但是情况并不允许。而且楚军的猛将也不在少数,嬴荡不敢担保自己能真的在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

好一个威武的将军!

看见嬴荡大杀四方,手下没有走过一个回合的楚军锐士,饶是敌人,景翠都不禁心生钦佩。

“报——”

这时,一名小校匆匆跑过来:“柱国!秦军往小仓山方向突围了!”

“什么?”

景翠不禁勃然变色,一直在观察着嬴荡这个秦将,却忽略了整个战局。眼下景翠这么一看,可不是嘛,秦军正在向着西面的小仓山突围呢!

“不好!秦军是往我军的粮仓辎重所在之地杀过去的!”此时,心急火燎的景翠已经顾不上寻思秦人是怎么知道楚军的粮草辎重大半都在小仓山的。

“给我拦住他们!”

“庄蹻!”

“末将在!”

“你立即率领五千轻骑兵,一万战车兵,抢先一步赶往小仓山!一定要拦截他们!”

“诺!”

此时,嬴荡已经率领两千多的铁鹰锐士冲出楚军的包围圈,直奔小仓山。

庄蹻带着兵马在身后追赶着,五千轻骑兵的速度倒是挺快的,勉强能追的上去,但是后面的战车兵速度就慢得多了。三千多辆战车烟尘滚滚,望着前面的马屁股是望尘莫及的。

“轰隆隆!……”

“该死的,这些秦人的骑术还真是精湛!将军,这样的速度咱们可追不上啊!”

庄蹻亦是气苦,秦人生于西北,边陲之地,民风剽悍,人人尚武,不少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这骑术自然要比南方的楚人精湛得多。

别的不说,南方的马匹在腿力上根本不及北方的马匹!

过了不到半个时辰,庄蹻所率领的楚军就被甩开了。

小仓山,楚军营寨。

若是嬴荡站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看守楚军一干粮草辎重的大将不是别人,正是公子子兰!

此时子兰在作甚?

没有歌舞,没有乐师,没有美姬在怀,但是这并不妨碍子兰“苦中作乐”,一个人在那里百无聊赖地自饮自酌,美美的喝着小酒呢。

旁边的部将苦口婆心的劝道:“公子,你还是认真一点吧。咱们在作战期间,除非是特殊情况,不然是不能饮酒的,违者要杖打三十军棍呢!”

“嗯?不能饮酒?这是谁定下的狗屁军规!”喝得微醺的子兰有些上头,大着舌头说话:“在这军营里着实无趣得很。来,你也喝一爵?”

“小的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让你喝你就喝!”

“报——”

这时,一名小校惊慌失措地跑进来:“公子!大事不妙了!秦人杀过来了!”

“什么?秦人朝我们这里杀来了!”

子兰顿时惊惧不已:“是何处来的秦军?有多少人马?”

“来自咸阳城方向,规模应该有数千人,全是轻骑兵!”

“咸阳的秦军?”子兰不禁骂骂咧咧地道:“景翠是干什么吃的!十几万军队围着一座咸阳城,竟然还让人家突围出来了!”

其实留守小仓山的楚军并不少,有万余人,只要指挥得当的话,想要挡住秦军的进攻,这一时半会地撑到援军赶到是并不难的。但是楚军偏偏摊上了子兰这么一位不靠谱的大将!

嬴荡率领剩余的两千多铁鹰锐士赶到小仓山之后,望着前面的鹿角,顿时大手一挥:“酒坛子准备!”

身后的铁鹰锐士纷纷把挂在马鞍边上的酒坛子拿出来,卯足力气,准备投掷。

鹿角是一种守城武器,又分防步兵或骑兵的。

第一种是将许多尖锐而坚固的树枝或树干捆绑在一起而成,因形状像鹿角而得名,亦称拒鹿角。

第二种就是把圆木削尖,并交叉固定在一起以阻止骑兵进攻,可以活动,也称拒马。

鹿角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军营遭到敌军骑兵的偷袭。

骑兵以其速度快、灵活和杀伤力大成为偷袭营寨的常用兵种,因此通过削尖的木棒而制成的木栅栏即“鹿角”,可以有效防止敌军骑兵的冲锋。

并且有些军营的鹿角上绑上一些铃铛,在敌军步兵移动鹿角时可以为守军提供警报,及时有效地防止敌军对本军营寨的袭击,大大提高了军营的安全性和防偷袭性。

“掷——”随着嬴荡嘶吼了一声,那些手里拿着酒坛子的铁鹰锐士就舒展手臂,宛如投石机一般,猛的就将酒坛子掷飞出去。

“嗖嗖嗖!……”

此时,秦军已经来犯,在没有得到主将的任何命令的前提下,附近的楚军士卒赶紧集中到这里,冷不丁的就看见秦人在扔酒坛子。

什么意思?

贿赂楚军吗?

“砰砰砰!”

酒坛子顿时被摔碎,砸到鹿角,砸到地上,四分五裂起来。从酒坛子里面流出了火油、松脂、狼粪、硫磺这样的易燃物。

嬴荡把手里的打火石刷了几下,便点燃了箭矢,张弓搭箭,不由分说就将火箭射到沾染了易燃品的鹿角上。

顿时,一片火海猛然窜起,滚滚浓烟,遮掩了楚军的视线,更燃烧着楚军那简陋的寨子,简陋的鹿角,烧成了一片焦黑的样子。

“轰隆隆!……”嬴荡率军长驱直入,直接策马奔腾,挑飞了摇摇欲坠的鹿角,撼动了烧焦的寨子,直接冲了进去!

“秦人杀来了!快跑啊!”

看见秦军来袭,楚人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反抗,而是逃跑。

这年头,真正的精锐之师不多,更多的还是混口饭吃,无奈之下应征参战的士卒。

纵观天下列国的军队,楚国的军队组成部分是最为复杂的。

因为楚军的每一次大规模作战,都会征调各地封君的私兵,至于这些人的战斗力都是良莠不齐的,武器铠甲十分的简陋,有的人甚至还凑不完一副完整的盔甲呢!

“去死吧!”

铁鹰锐士是十分强悍的,尤其是在这种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楚军就像是待宰的羔羊,弱小而不堪一击。

“唰!”

一剑劈去,一颗偌大的楚兵的脑袋便骨碌碌地落到地上,然后被战马的马蹄践踏,面目全非,鲜血淋漓。

在这种情况下,楚军士卒那是恨不得多生两条腿,四散而逃。

秦国的铁鹰锐士杀人的方法很简单,一低头,一弯腰,一挥戈,三步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一颗首级就被砍下来。

“不要恋战!把楚人的粮草辎重都烧掉!”

嬴荡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所以赶紧命人点燃火把,直接扔到了粮仓里面,一股巨大的火龙就从小仓山腾空而起,滚滚的浓烟,蔓延了整个天穹!

怎么不见小仓山的楚军守将?

嬴荡很疑惑,于是又跑到楚军的中军大帐,结果就见到了躲在桌案下面,只露出了一个屁股,还在那里瑟瑟发抖的楚军守将。

嬴荡直接踹了他一脚。

“啊!不…不要杀我!我是楚国的公子子兰!”

“……”

你还能再窝囊一点吗?

“我是嬴荡。”

听见真是嬴荡那个魔鬼的声音,子兰松了口气,便探头探脑地从桌案下面走出来,说道:“原来是你啊。哈哈,荡公子,几日不见,甚是想念啊!”

子兰还想给嬴荡一个大大的拥抱呢,嬴荡却侧着身子闪躲过去了。

嬴荡一脸嫌弃地看着子兰:“你这个死基佬,谁会想念你啊!”

“哈…哈哈!”子兰站在那里尬笑不已。

随即,嬴荡又拍了拍子兰的肩膀说道:“子兰啊,干得漂亮!你真是我大秦的好朋友!”

“过奖,过奖了。”子兰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道:“那个,荡公子,你什么时候把豹胎易筋丸的解药给我?”

“豹胎易筋丸?什么豹胎易筋丸?”嬴荡直接装傻充愣。

“就是你那天给我吃的那颗药丸啊。”子兰有些焦急了,还以为嬴荡是真的贵人多忘事呢!

“哦,你说那个啊。”嬴荡一脸揶揄之色:“子兰公子,忘了告诉你了,其实那不是什么豹胎易筋丸,而是一颗普通的药丸,有滋养皮肤、补血的作用的,我平日里是拿来当糖吃的。”

“……”子兰的脸都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