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是个仙女吧

看孔方先生一直在门口站着,唐一芙以为他是想看看这些菜怎么做的,就很高兴的招呼他来看,跟他讲做这些菜的要点。

“先生,菜方子卖给您之后,您可以派厨子来我这里学习,我会指导,直到学会。当然了,下次来您就得自备材料了。”

自备就自备,谁还在乎那么点银子?

孔方先生虎着脸看凌衡川搅和肉馅儿,忍不住伸手:“在下也来试试吧。”

凌衡川没说话,唐一芙赶紧阻止。

“不行,你们俩手劲儿不一样,不能中途换人。”

借口!

孔方先生很生气,只能继续站在一边看。

他不光地看着殿下做饭,待会儿还得吃,还得细细地品。

哎,作孽呦!

不过这些饭菜确实香,整个厨房里都是香味。

等到几道菜终于做好了,几个人上桌,孔方先生还有点不敢伸手。

后来想了想,才抱着吃断头饭的决心开始伸筷子。

他吃的第一道就是红烧狮子头,吃下去差点就哭了。

菜是真的好吃,他长这么大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唐一芙看的吓了一跳,转头小声问:“这么感情丰富的人呢?”

凌衡川很无奈,直接了当的问:“先生对这个菜可满意?”

孔方先生赶紧用袖子擦擦眼睛,不住的点头:“满意满意,很满意,这个方子我买了。”

凌衡川说:“那就再试试别的吧。”

第二个吃的菜是芙蓉鸡片。

这是个鲁菜,把鸡肉砸成泥,跟鱼肉泥拌在一起,加调料等,和成糊状。

用勺子盛了糊在油锅里炸,等糊糊炸成片可以飘在油锅里,再炸下一,之后放在配好的高汤中。

做的时候很讲究功夫,也很精细。

这一次,孔方先生是真的只欣赏菜了。

这菜味道确实好,把鸡肉和鱼肉的味道完美融合,要是放在酒楼里,绝对大卖。

现在鸿雁楼里的水煮鱼和水煮肉等,好像还不如这个菜更讲究。

“好好好,这个菜方子一定要卖给在下。”

有了这些好菜,酒楼的生意上去了,明年报账的时候他也不至于抬不起头来。

他接着又吃了鱼香肉丝、东坡肉、还有梅菜扣肉、酱爆鸡丁、麻婆豆腐等菜,每吃一个都赞不绝口。

等到都吃完了,才察觉到肚子都撑圆了。

太好吃,本来只是尝一尝,结果吃着吃着就吃多了。

他赶紧拿了银子,说要买方子。

殿下说的对啊,这些菜方子给三四百两值得,太值得了。

为了让殿下过的好一点,他还多给了点。

“四百五十两,这些方子我都要了。你得保证以后不教给别人,你自家做着吃可以,但绝不能开酒楼用。”

唐一芙说可以,她本来也不打算开酒楼。

以后要是真想做吃食生意,她可以卖火锅卖烧烤,卖大锅菜。

不过,她觉得这位孔方先生给的有点多啊,太大方了。

她有点怀疑,去看凌衡川,他点点头表示可以,她想了想才接下来,然后就是写契约交钱。

唐一芙则是把这些方子全都很详细的写下来,好交给他。

凌衡川说反正他明天才走,不用这么着急。

“不行,我还是快点写完,明天还有别的事要做。不过,我得先去洗个澡。”

她先去洗澡,又让老刘他们把剩菜都分一分,一个碗里放一点,分了好几碗去给村长唐兴家还有唐云虎等几个要好的人家送去。

现在天气热了,剩菜很多,他们一顿吃不完,与其浪费不如拿去分。

还剩下一点就找了个篮子挂在井里,明天早上再吃。

村长等人大晚上的收到菜都觉得奇怪,问了问才知道今天家里有客人。

他们又分别拿了自家的酱菜还有种的菜作为回礼,也不好白拿了人家的肉。

村长家的小宝看着肉有点馋,村长只给他吃了一小块肉,剩下的也是放在井里了。

以前村长偏爱小宝,会给小宝吃独食,这么大一碗肉可能会给他吃一半。

但是后来看到唐必福被养成那个熊样,再看看唐一芙的出息,他就觉得自己的方法不对,不能给孩子吃独食,万一养成废物,后悔都来不及。

其他几家也都是把肉冰起来,明天再吃。

他们还在家里感慨。

之前想着人家凌衡川考了秀才,那就是跟他们不一样,家里还有仆人,更不一样,那都是体面人了。

以后说不定会拉开距离,以后孩子们可不能去乱跑了,免得没规矩冲撞了人家。

但现在看,人家还是跟以前一样,有什么吃的就来分,他们回礼就是自家的菜和几个鸡蛋什么的,人家也不嫌弃。

他们虽然不读书不明白大道理,但却觉得,这样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体面人家,跟那些满嘴仁义道德但其实整天鼻孔朝天的人好多了。

这样的人说的话,才可信。

唐一芙洗了澡,又回来继续写方子。

因为不习惯用毛笔,写的实在是不好看,也很慢。

她的头发还滴滴答答的在滴水,写的就更狼狈了。

凌衡川看不下去,丢了个毛巾给她,又把她推开。

“你说,我来写。照你这个速度,也不知道要写到哪年去,还有你这字,太丑了。你好歹也是一个秀才娘子,就不能练练字吗?”

明明很喜欢看书,为什么字却写的这么丑,这么久了也没长进?

唐一芙坐在一边擦头发,还一点不脸红的说:“丑就丑嘛,再说了,也不能怪我字写的丑,是这笔不好用。”

她硬笔书法写的还是不错的,就是毛笔书法没练过。

她也很佩服毛笔字写的好的,但她就是练不好,也是无可奈何。

凌衡川一边写一边问:“那你以前用什么笔?”

“……”唐一芙愣了一下:“以前就是用烧火棍子啊,烧火棍子好用。”

烧火棍子写字,亏你想得出来。

凌衡川没再说什么,但却想着,烧火棍子硬,头上也是硬的,以前听人说有外邦人是用鹅毛写字的。

莫非她是外邦来的,就是用鹅毛之类的笔蘸着墨汁写字?

他还想着,海外有仙岛,她也有可能是从仙岛上来的。

仙人们挥手就能成字,自然跟凡人不同。

他正想着呢,就听那边的仙女没动静,转头一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歪在躺椅上睡着了。

那散着头发张着嘴还微微打呼的样子,哪里像个仙女了?

哎,他果然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