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赖瑾去到皇帝跟前,才注意到阿爹和大哥都没在,只有皇帝的一众儿女们齐刷刷地看着自己。他吓得打个激灵,猛地回头一看,大臣们都走到了殿门口,阿爹和大哥的影子都没了。
一瞬间,大家都走光了,剩下自己孤伶伶的,落入羊群的孤独恐惧感袭上心头,手脚都不自觉地哆嗦起来,还得硬着头皮行礼,“见过陛下。”话出口,声音都在抖。
他刚才有多嚣张,这会儿就有多害怕。虽然知道皇帝从大局上考虑不会动他,还可能会鼓励他继续作妖,但瞧瞧陈王那疯劲,万一这家子像北齐朝姓高的那家子一样不太正常怎么办?
他颤抖着辩解,“臣……臣就是气不过他打我。”
皇帝和言悦色,说道:“无防,颇有乃父勇武之风。”
赖瑾心说,“果然。”猜中了,稍微稳了几分,又不死心地扭头望向大殿门口,阿爹和大哥的影都没见着。他俩把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扔在虎狼窝里,合适吗?
皇帝瞧见赖瑾一副没断奶的样子,眼里的笑意掩都掩不住。这也就是生得太晚了,要是早出生十几年,立他为世子,何愁不安枕啊。他说道:“别看了,待会儿朕差人送你回去。”
赖瑾应了声,“谢陛下。”缩着身子跟在皇帝身边。苟着吧,出了京就好了。
别看皇帝病病歪歪的,一步三咳嗽,可戎马起家的帝王,哪怕是病着,都给人一种随时会扑人的猛虎般的气势,让走在他身边的赖瑾格外有压力。
皇帝身后跟着一堆皇子皇女,年龄最小的跟赖瑾差不多大,最大的梁王都三十三了,龙章凤姿,个个气宇不凡。
皇帝随和得像闲话家常,边走边问赖瑾,“去到边郡,可有打算?”
赖瑾正在走神,闻言先是茫然地“啊?”了声,回过神来后,答道:“爹娘给我安排了幕僚。”他又一想,当官好像不能这么答吧,于是又描补:“听说很穷,我带了不少粮……呃,开荒种地。”
皇帝可是知道成国公府的那点余粮都让赖瑾给掏空了。太子府、沐真的那些钱财产业也都归了赖瑾。可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去到边陲那虎狼之地,守不守得住,可就另说了。不说旁的,边上的草原十八部都够要他的命。
他颔首叹道:“你阿娘膝下唯你一子,朕不忍心让你远离,奈何京中有你两位兄长……罢了,你去得边郡,虽然荒苦,却也是施展才华之地,若得建树,自有返朝之日。”
赖瑾顺着皇帝的话头问,“我可以带上我阿娘吗?”知道不可能,但皇帝想听,他就问呗。
皇帝语重心长,“哪有长子袭爵继承了家业,却叫嫡母搬出府邸跟着弟弟过活的道理。”又宽慰道,“你大哥为人端方正直,待你母亲一向尊敬有加,不必担心。”
赖瑾小声嘀咕句,“那是我的亲娘。”噘着嘴,满脸不乐意。
他跟着皇帝穿过廊桥,来到一座宽阔的宫殿中。
这宫殿也挺宽阔,守卫比起紫极殿要少很多,一看就是宴会厅的式样。中间空出来,两侧摆有桌子,正上方的皇帝吃饭的坐位。
热腾腾的饭菜刚摆上桌,宫侍们亦都垂首跪坐在桌子旁,等着布菜倒酒。
皇帝把赖瑾带到席间,指向离自己最近的下首位置处,说:“坐。”
赖瑾在大盛朝活了十二年,该学的东西,成国公一样没落地教了他,他不想听归不想听,礼仪规矩还是懂的。这位置,如果有太子,就是太子坐的地方。没太子、没嫡子,按照长幼排序,该是梁王的位置。他抱拳,行了一礼,“臣不敢。”默默地坐到了最末席。
他坐下后,悄悄地瞄向殿上的诸位皇子皇女。一共十二个,七男五女。皇帝一共有三十多个儿女,除掉夭折、早逝的、十二岁以下的,成年的都在这了。
从颜值上来讲,皇帝家的孩子个个都超级能打。皮肤一个赛一个白,五官、轮廓一个比一个长得精致,就跟老天爷细细打磨出来似的,整容都比不上他们,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盛世美颜。哪怕是年岁稍大些的梁王,去演偶像剧里的帅大哥也是足够的。他们有着常年习武、健身锻炼出来运动身材,充满活力,又没有军伍中人的莽气,端贵不凡。
众多皇子公主中,模样、气质当属坐在略靠前的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最出众。眉眼如画,冷白色的皮肤仿佛泛着光,气质沉稳得跟定海神针似的,一看就是胸口有丘壑的人。
赖瑾忽然觉得,皇帝当年能拐了那些豪族的女儿跟他私奔、倒贴帮他打江山,不是没道理。
看他这一众儿女的颜值,就能窥出几分当年皇帝的容貌仪态。这么一个从乱世中杀出来的帝王,从山贼走到皇帝位置上,真不能让人小窥。他的众多儿女,或许有草包,但不可能个个都是。
赖瑾暗暗警惕,觉得千万不能仗着家里有点兵就飘,绝不能小瞧皇帝一家子。
食不言,寝不语。赖瑾默默吃饭,又不时悄悄瞄一眼俊男美女,真养眼啊。
他离京后,可以不用天天晒太阳练武,应该可以养得白些。就是不知道自家有没有美白基因,想到自家人快赶上铜钱的肤色,忧心。
赖瑾的一举一动,众人悉数收入眼底。
频频让赖瑾偷瞄的宝月公主萧灼华微微皱眉,又瞧不上赖瑾的无赖浑账模样,放下碗筷,朝皇帝行了一礼,“女儿饱了,去瞧瞧母妃。”直接走人。
宁王跟萧灼华一同母胞,又是做兄长的,瞧见赖瑾登徒子举动,真想上去抠了他的眼睛。
皇帝放下筷子,看向赖瑾,满脸不悦。
赖瑾见势不对,赶紧放下筷子解释,“我也想皮肤白白的,可阿爹天天让我晒太阳,我把脸蒙起来,他还揍我。”
皇帝:“……”
宁王:“……”
诸位皇子公主:“……”
你一个武将家的孩子,练成一身文武艺,会带兵打仗就行,要那么白做什么?萧家人是天生白,晒都晒不黑,又不是故意养成这样子的。
这么不着调,难怪成国公夫妇天天把他拘在后院不放出来。
皇帝虽然气别人觊觎自家孩子,却只道好色属人之常情。可成国公的孩子羡慕别人的皮肤白,还不如好色呢。他都有点同情成国公有这么一个儿子了。
赖瑾吃完饭就让皇帝打发出宫,临走的时候,皇帝还送了他一百两金子。
赖瑾回到家,把金子给他爹娘看,还把自己在朝堂上和宫里的表现告诉他们,“肯定是我扮猪吃老虎太成功。”陛下都于心不忍了,才给他钱。
成国公的表情一言难尽,“你还需要扮吗?”
这哪一桩不是你实实在在干过的?况且,你在朝堂上把柴绚扒成那样子,皇帝还给你金子,你以为是好事?
他都担心赖瑾还没出京城,就让柴绚派人给宰了。
这孩子太能折腾了,留在京里不仅屈才,也是真的危险,这才给他找了个边郡放出去。不过话又说回来,裤子是真的好用,不仅骑马不磨裆,冬天更保暖,以后打架被扒了裾裙不用担心露腚。
全家上下、骑兵都穿上裤子这事,成国公瞒得死死的。要不然,让赖瑾知道,他还不得翻天呐。
一场风波安安稳稳地过去,赖瑾带着他的兵、粮、钱财、幕僚、随从正式踏上去边郡的路。
……
京城,名为平城,以前称为平原城,意为坐拥千里肥沃的平原之地。
虽是千里平原,却是河流水系发达,良田无数,无论是抗旱还是防涝能力都极强,但因为没有天险可守,全靠城墙抵御外敌,对战争的抵御风险较弱,才使得皇帝在京城囤积重兵以震慑四方。
如今已近秋收时节,地里熟得较早的庄稼,再过上十天半月都可以收割了。土地肥沃,又丰调雨顺,庄稼长势极好,瞧着便格外喜人。
可贫富差距之大,让赖瑾开了眼界。
富贵人家,锦衣华服,仆奴成群,前呼后拥。
底层百姓则几乎都是衣衫褴褛满脸悲苦之色。他们穿的粗麻布做的衣服,比他家仆奴房里用来擦桌子的破抹布还要破旧,补丁打了一层又一层,都破成丝絮状了还穿着。人瘦得像柴火棍,瘦弱到仿佛连路都走不稳,却干着繁重的体力活,常年背负重物把背压成驮背,弯曲着,腰也站不直。
他上辈子在网上看到的清末百姓的照片,比起他们都多几分鲜活气。
赖瑾以前经常听到贱民两个字,觉得是在骂人,待看到外面的景象,才知道那不是骂人的话,而是事实描述。
贱民比起贱奴,只多个自由身。可要说自由身,连活着都费劲,挣扎在饥苦中,又能有多自由?种庄稼要交田税,孩子生出来就要交人头税,养蚕织布要交蚕桑税,想出去做工补贴家用都没有人要。
蓄仆成风,穷人想去有钱人家干活,得先卖身为奴,不是买进来的人,用着不放心。
没了地的人,想要活命,只能卖身为奴。奴跟仆,还不一样。奴是奴隶,连自己的命都不是自己的,更不要说有私产了。仆是仆人,是雇来的,或者是主家放了良藉的,要发俸钱的自由身。
赖瑾以前总觉得在国公府的日子苦,待出了京城看到沿途的景象,才知道什么叫做真的苦。那真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的真实写照。
他这辈子是封建大地主,享受着诸多特权,可上辈子学的是富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等,哪怕朝代不一样,国情不一样,让百姓吃饱穿暖人们安居乐业,那是最基本的保障吧?古人还讲个路不夜拾、夜不闭户、县有多少户、粮有多少石呢?
这大盛朝,对得起它那个盛字吗?
赖瑾进宫辞行见老皇帝拉起来的那丝敬畏感,随着外面的景象跟一阵轻烟似的吹散得一干二净。皇帝连京城一亩三分地,都还得处处考虑到英国公、成国公府两家,城外的老百姓似乎也不在他的掌握中,都是豪强族壮手里。
路上随便遇到一个过路的富户,那都是前呼后拥,带的护卫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且个个带着武器,穿着皮制的甲衣。
整个大盛朝已经划成无数的私人武装团伙,表面上看,没有人造皇帝的反,一片国泰民安,实际上,地主豪强们为了抢点水、抢点地、抢个女人、抢个亲,经常大打出手。他上辈子在路上遇到的车祸、吵架的概率加起来,都比遇到他们团伙械斗的概率低。
这会儿就有两伙人在官道上打架,把他的路都给堵了。
两万大军被他们堵在路上,人家硬是自己打自己的,连个眼神都没给。
赖瑾在京城的时候,是真没见过比他家还嚣张的,出了城才发现自己的见识是真的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出自,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文中是夏末,天气正热,冻不死人,因此写作“饿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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