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牧家四少
“喂,你们两个,要带我们去哪儿啊,我可没车。”
牧浩飞跑到院子一角,一辆崭新的三菱GT安静的停在那里。
别人或许不认识,可牧烨对这车还是挺熟悉的,他的一个校友开的就是这样一辆拉风的跑车。
“行啊,去年刚投产的车,你小子现在就买到了?”
牧浩飞得意洋洋,“这是四叔送我的生日礼物!怎么样!帅吧!!”
牧方志走过去,低头看看驾驶位。
“帅是帅,可你这车只能做两人啊,我们四个人怎么办?”
这回轮到牧浩宇显摆了,他指着另一头的一辆。
“那是我的,也是四叔送的,不比这辆差。”
两人看过去,好嘛……又是辆跑车,还是扎眼的红色,马自达RX。
牧方志教训道,“你们俩小子,还没挣钱就会花钱了啊!”
牧烨看着驾驶室问,“你们俩个行不行啊,在帝都开这种车,能跑得起来?”
“烨哥,你可别小看我们,上车!”说着双胞胎各自上了驾驶位。
牧方志看牧烨,“我就上浩飞的车了,这家伙毛躁,我得盯着点。”
牧烨挥挥手,上了浩宇的。
坐上副驾他问,“今晚准备怎么招待我们?”
“当然先去吃饭啊,哥,你一直待在国外,一定很想念中餐,我们已经在帝都饭店定了位置。”
“你们早就安排好了?”
“可不嘛,帝都饭店可难定了,我们是提前一个多月定的呢。”
“那之后还有什么安排?”
“梅都。”
“梅都?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去年刚落成的,在市郊,是外资的。里头吃喝玩都有,还有个室内游泳馆,我知道你最喜欢游泳了。”
“行吧,今天就交给你们了。”
“放心吧!”
两辆扎眼的跑车,马达轰鸣的驶过帝都闹市区,引来不少人侧目。
结果俩小子玩性大起,互相卡着位的飙车。分别被副驾驶的牧方志和牧烨臭骂一顿,这才安安静静的开去了帝都饭店。
帝都饭店在帝都乃至国内都是颇具盛名,那可是举办过国宴的地方。想上这儿吃饭,光有钱还不行,多少都得带点儿背景。
两辆车开到饭店门口,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现在才九十年代初,这车在国内可不常见。再看车里下来的四人,更是仪表不凡。
牧家就没一个矮的,清一色的一米八以上的大个子。那长相就更不用说了,有着得天独厚的基因,想不帅都不可能。
况且这四人还各有各的风格,虽然俩双胞胎长得一样,但气质完全不同。牧浩宇有些像父亲,特别在外头,他总是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而牧浩飞开朗外向,见谁都笑。但这小子脾气特别火爆,跟炮似的一点就着。
牧方志本就是军人,一身正气,站着就是一棵笔直的白杨树。浓眉,双眼有神,鼻梁高挺,走在当下的主流审美之上。
牧烨虽说是几人中最高的,但看着比另外三个都要单薄些。但配合他苍白的皮肤,微卷的长刘海,过分精致的五官,让整个人显出几份病态美。
几人已入场,门口的迎宾小姐就像打了鸡血似的一窝蜂迎了过去。
四人中牧浩宇和牧浩飞是店里的常客,不但是双胞胎还长得这么帅,想让人不记住都难。
而且牧家在帝都,绝对属于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群,那些迎宾小姐当然得格外重视。
“牧先生,欢迎光临。”一个长发的迎宾小姐笑的格外甜,脸上两个酒窝清晰可见。
“嗯,我已经预定位置了。”牧浩宇在外人面前还是很稳重的。
“好的,这边请。”
迎宾小姐微微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余光却偷偷瞟向走在后头的牧方志,脸上的酒窝更深了。
几人一来到大厅,牧浩飞的脸就拉了下来。
“天……今天这么多人?!”
巨大的餐厅中几乎座无虚席,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端着盘子穿梭其中的服务员和谈笑风生的食客。
“现在还有包房吗?”
“不好意思,牧先生,包房已经预定到五月了。”
牧方志没那么多讲究,“就这吧,别麻烦了。我们的位置在哪儿?带我们过去。”
“几位请。”迎宾小姐将几人引到了靠窗的四人座。
这个位置在大厅的一边,比起那些在大厅中的大圆桌,这里倒是清净不少。
几人落座,见迎宾小姐还站在那儿,牧浩飞不耐烦的挥挥手。
“行了,没你的事儿了。”
迎宾小姐笑容有点僵,不甘心的离开了,临走时还多看了牧方志一眼。
牧浩宇把菜单递给牧方志,“志哥,想吃什么尽管点。”
牧方志也没客气,在部队伙食虽然也不差,但能和这里比吗?
他一口气点了七八样,见那架势还不打算停。
牧烨忍不住开口,“行了,都放不下了,吃完了再点。”
“行!你们喝酒不?”
“别!哥,我们一会儿还要开车,而且这里都是些白酒黄酒没什么好喝的,一会儿我们去梅都喝。”
“也行,那就先来几罐饮料吧”
把菜单递给服务员,牧方志问牧烨。“听大伯说你去年就办了休学,干嘛?身体又出状况了?”
“身体没事,去罗阳办点私事。”
“去罗阳办私事?你在那儿开公司了?”
牧烨在港城开公司的事没瞒着几个兄弟,几人也清楚牧烨的能耐。
“没开公司,不过的确和公司有点儿关系。”
在几人的轮番追问,牧烨不厌其烦,索性把事情简单的说了。
俩双胞胎一脸兴奋,“烨哥!这种事怎么不告诉我们,我们过去帮你啊!”
“就你们?得了吧,好好在学校念书,其他事等毕业了再考虑。”
牧方志皱眉,“我记得伯祖父家有个亲戚就是干刑警的,或许他可以帮到你。”
“嗯,在罗阳时我就住他家。”
“真的,我听说他破过几个大案,挺厉害的。”牧方志面露兴奋。
“嗯,博文哥确实很厉害。不过他这个职业很危险,就我住着的几个月里,他就受过两次伤。一次被人用刀砍了肩膀,一次被打破头。”
听后牧方志的表情很复杂,“哎,在和平年代,当警察的比我们当兵的更危险。”
“是啊,不但危险还劳神费心。”
“你说,如果我退伍了有没有机会干他那行?”
牧烨笑,“不是我看不起你,你啊不适合干这行,这里不行……”说着指指脑袋。
牧方志一个拳头就往牧烨脸上挥,牧烨也没躲,就看着那拳头在自己面前停下。
“哼,当不了刑警,我当个特警总行吧。我这身手,在部队里可没几个能比得过我。”
“特警?二婶会同意?”
牧方志瞬间歇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