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章 太爷往事
守陵人道:“别人告诉我的。”
常小旗并不想打马虎眼,他就非得顺着这个问题,一口气弄明白不可,当即又问:“谁告诉你的?”
守陵人倒是不悦了,反问道:“你有必要知道这个吗?”
“非常有必要!”
气氛一时间变得诡异了起来,四人面前的篝火里,传来噼里啪啦木柴被烧开的声音,偶有火星子弹射而出,四人就这么静静的,一言不发,只有面前狂舞的火焰,以及屋外瓢泼的大雨。
“是我的祖辈,有问题吗?”
常小旗道:“很有问题,我不再追问你的祖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我只想告诉你,你错了,你的祖辈也错了。”
“什么?”守陵人错愕,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山洞,乃是太爷当年隐居的地方,太爷在那里生活了多少年我不清楚,但是太爷有大事要做,现在问题就来了。”常小旗冷笑一声,问道:“你说你见过太爷的坟墓,棺材是空的,对吧?”
守陵人点头。
“太爷下葬,那必是因为家人知道他死了,可我在那山洞里所闻所见,太爷似乎没死,又或者说,太爷没死在家人面前,那么家人如何知晓太爷已经死了呢?”
不等守陵人说话,常小旗又说:“要么这是太爷的计谋,要么这是你的计谋,不过我刚才想了想,这应该是太爷金蝉脱壳之计。”
想起山洞里那些挂在树上的尸体,常小旗觉得,太爷对于金蝉脱壳这一招,是极为熟练。
听了常小旗的叙述,守陵人也是颇为惊讶,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那山洞我没去过,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山洞,但是长辈告诉我,山洞里有一具尸体,很厉害,如果要办大事,就把他背回来,供着,可保佑自己平安。”
张海蓝插话道:“那很有可能是知晓此事的人,比方说守陵人的长辈知道太爷就隐居在那里,这么多年过去了,太爷肯定是死了,常爷此番前去,如果按照你们的计划,就会把太爷的尸体背回来,供起太爷之后,有了太爷的保佑,常爷肯定一帆风顺。”
事情到这,差不多就捋顺了,守陵人的长辈或许知道太爷的棺材是假的,故而留下了这个秘密。
只是没人进过山洞,根本不知道里边都有什么,还以为只有太爷一人死在了里边,实则不然。常小旗最开始不知道太爷为何一直背尸,毕竟荣华富贵都有了,为何还要下到墓穴里以身犯险呢?
当看到那封信的时候,常小旗慢慢就想明白了,太爷为何收集晚清八旗将,龟背人尸,天山雪尸,还有魔国公主这种传说中的尸王,以及山洞里背回来的那么多尸体,肯定都是有来头的。
背回这么多尸体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太爷年轻时下到一座胡人的墓穴里,中了与武悼天王一样的诅咒,但话说回来,武悼天王冉闵只活了三十岁,太爷中的诅咒为何能活到六十岁?
这期间恐怕是太爷背回来了其他厉害尸体,把诅咒的时间延长了一倍,所以太爷后半生基本就在为这个诅咒而忙碌了,为了不使家族里的人在六十岁就死,他就疯狂背尸,这么多年背回来的尸体都存放在了山洞里。
而且他在山洞中用尸体摆放出金蝉脱壳之势,似乎也与借命同理。
这么一想,就全通了。
敢情太爷当年上昆仑,进九重冰殿之前,就已经中了胡人诅咒。
“这具尸体虽然不是太爷的,但应该是太爷的一个朋友,严格意义上,他跟你一样,也是守陵人,只不过你守的是常家人,他守的是太爷一个人,终其一生他把生命全部奉献给了太爷,这样的大忠大义之辈,我岂能坐视不管?所以我把他背了回来,能否安置在我常家祠堂里,享受香火供奉?”
守陵人点头道:“没问题。”
“那我们何时出发?”常小旗追问道。
守陵人望着噼里啪啦的篝火,低声道:“原本我是打算让你去山洞里,背回太爷尸体,请太爷尸体上身,此番一路护佑你。可现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你也不愿意背尸,若是如此,我们今晚就可动身。”
“那可就太好了,先做点饭填饱肚子,我们连夜出发,开着我的车,明天早上差不多就能到江西,至于天水古镇,咱们慢慢找。”
守陵人披上蓑衣,转头出了偏房,去准备饭菜了。
屋子里只剩下了三人,常小旗和张海蓝的衣服已经干了,窦严聪小声说:“常哥,你真了不起,我刚开始还想不明白,你那么年轻大家为啥喊你爷,现在我懂了,不是因为岁数大,而是因为你有本事。”
常小旗笑了笑,没吭声,常爷这个称呼,是他在北京大柳树鬼市摆地摊的时候,认识的那一帮老主顾,老北京人说话相当好听,人家说话图一讲究,尤其是听常小旗说道这背尸行当里的典故,那听的他们是津津有味,末了都得竖起大拇指来上一句——常爷了不得!
所以张全发从那时开始就叫起了常爷,这慢慢的,来做生意的都称呼常小旗为常爷了。
“我以后也喊你常爷吧?”窦严聪挠挠头。
“哎,别,咱俩还是兄弟相称比较好。”
窦严聪说道:“不是呀,我对常哥也是越来越佩服了,我也得叫常爷,不能占其他人的便宜。”
“常爷!”窦严聪喊完,哈哈笑了起来,他现在虽然不是智障了,但智力水平确实算不上很高,还带有一丝的小孩子脾气。
张海蓝道:“常爷,真是连累你了,还得去天水古镇,这一路上不知又会遇到什么凶险。”
常小旗摇摇头,叼起一支烟,从篝火中取出一支灼烧旺盛的木条,凑到脸颊前,点燃那支香烟。那熊熊燃烧的木条,将常小旗整张脸都照亮了,甚至连脸上的毛孔都看的一清二楚。
“人活这一世,不管有钱还是没钱,早晚都得死,所以呢?人活着最重要的是什么?就他妈两个字——开心!”
深深的抽了一口烟,缓缓的吐出来,常小旗背靠一片木柴,惬意道:“我呀,在北京做生意,你们都不知道那生活节奏有多快,哎呀,北三环上班,住特么东五环,九点上班,五点起床赶公交,就这都还有可能迟到,晚上再顺手加班到十二点,你说人活这么累,图个啥?”
张海蓝和窦严聪面面相觑,都不作答。
常小旗又道:“不就是为了赚钱吗?”
“那赚钱为了啥?”
“因为有钱了,就更能直接的,快速的获得快乐呀!”
常小旗忽地坐正了身子,“你们想想,男人想要豪车别墅,美女如云,女人想要名牌化妆品,名贵包包,好看衣服,这些东西都会让人快乐,有钱就能买到,所以有钱就等于有了很多快乐。”
“但是那些人都被这些思想所捆绑了,我常小旗挣不来太大的钱,但我觉得在这种十几线小县城里,活的很开心,这就够了呀。”
常小旗侧头看向张海蓝,又道:“张叔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小蓝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能帮助你们解决一些困难,我觉得我很快乐,这不就够了吗?”
张海蓝低下了头,两腮发疼,眼眶里逐渐噙出一片晶莹的泪花。
窦严聪拱手道:“常爷!我小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是你带我从湘西背回来一个姑娘的尸体,改变了我的智商,这份恩,我记一辈子。”
“嗨嗨嗨,别说那些煽情的话,咱兄弟间不扯那个,走,吃饭去。”闻到饭菜的香味,常小旗的肚子里咕噜咕噜一直响。
赶到厨房时,饭菜已经准备好了,三四个农家小炒,别有一番风味。
听闻外边淅淅沥沥的雨声,屋里碗筷的响动,这应该是临行前最后的温存了。
饭后,常小旗揉揉肚子,道:“咱们一会就下山,开我的车,如果我累了,小聪你们轮流着开,用手机导航,走高速到江西,这应该没啥问题吧。”
窦严聪和张海蓝点点头。
守陵人道:“雨夜赶往江西,我始终觉得有些不妥,可这事早晚都得去一趟,也罢,我的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咱们现在就出发。”
回到祠堂里边,守陵人背着一个黑色的旅行包出来,常小旗把唯一的雨伞递给了张海蓝,当转念一想,不对。
假设说,晚上开车的时候,众人都因困意上头而睡着了,那时,如果清朝女尸的怨魂再来,后果恐怕不堪设想。
在时速一百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倘若张海蓝猛的拽一下方向盘,就足以造成车毁人亡,因为那清朝女尸极其歹毒,谁也不知道她会在什么时候动手,往往是在大家最警惕的时候,她最有耐心蛰伏,而在大家稍不注意的时候,她就直接动手了。
很是麻烦。
常小旗道:“我有个提议,路上先让小聪开着,然后守陵人再开,我和小蓝坐在后边,我有点累了,尽量不开车。”
张海蓝是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的点,必须要有一个人看紧她,常小旗把这个任务扛了起来。
张海蓝似乎听懂了常小旗的意思,面若桃花,小声道:“常爷,上车后,我可以躺在你的腿上吗?”